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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0:53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部署要求,夯实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面推进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整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强化党委(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工业园区党委(组)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组)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问题;党委(组)主要负责人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党委(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行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顶层设计必须统筹考虑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部署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安监部门工作的领导,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其他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管部门、科(股)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部门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实施清单管理,能尽快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强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交叉检查、专家帮扶指导等多种形式检查,对问题隐患反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严格以“四个一律”处罚。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规避、转嫁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发动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照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方案,要用好交叉检查、专家帮扶指导和培训教育等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问题隐患排查的全面性、精准性,整改方案和措施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问题隐患不会查、查不出、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决从严打击“三违四超”、违规违法作业、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一体推进。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六)扎实开展驻点监督。认真落实分级分类驻点监督,要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驻点人员要严格执行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季度研究会商等工作机制,做到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严格审批、严格管控措施和现场监督到位,重大隐患要直报派出单位和属地监管单位,提请启动联合执法程序。

(七)规范安全总监管理。严格安全总监审核把关、备案管理、培训考核等程序,督促企业应配尽配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将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安全总监发挥作用。

(八)严格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安全条件不达标项目。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不得擅自降低危化品、民爆物品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九)大力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执法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交叉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在企业推广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

(十一)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查处作业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严厉打击资质挂靠、出借、出租行为。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十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十三)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中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坚决纳入失信管理、“黑名单”管理。

(十四)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事故警示教育。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行量化问责;发生事故的辖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二、整治重点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工业行业指导工业企业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民爆行业安全排查和风险防范,督促民爆物品存储企业做好安全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安全保卫和值班值守等专项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指导全市通信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冶金机械、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类行为。

(四)民爆物品。是否开展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突出动火和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确保安全阀、压力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完好投用;是否落实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管理,流向和使用是否可追溯,民爆物品是否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

(五)消防安全。结合消防宣传进企业,重点整治物流和仓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三合一”等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动火动焊、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晰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以及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城镇燃气是否排查生产车间、储存库房、办公楼、实验室等用气场所安全,是否购买使用非正规厂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发现并积极举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私接“三通”,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

(七)在项目。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有安监人员现场监管,是否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做到恶劣天气下禁止施工,危险作业、高空作业是否严格审批,是否严格人员、资质审查,制定安全和防范措施,现场是否严格管理和专人监护;是否存在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等。

(八)有限空间。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是否编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人员是否装备好防毒、防窒息等用品,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工信局将成立工作专班,综合运用协调、调度、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各单位各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各企业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强力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工信系统专项整治督导检查,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工作推进机制,集中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公开曝光,对执法行动中被处罚的企业,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

(三)依法依规问责。紧盯各单位各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将问题移交应急纪检部门追责问责。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于12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工信局。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