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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19:29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措施,推动相关支持政策加快落地见效,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24号)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示范企业申报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按照省工信厅印发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在行业上以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主,其中制造业企业不低于推选企业数量的60%。

二、申报资料和名额分配

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组织辖区内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附件1)。

示范企业推选名额分配:宝塔区不少于5个,安塞区、子长市、黄陵县不少3个,高新区、志丹县、洛川县不少于2个,其余县区、管委会不少于1个。

三、有关要求

开展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是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要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新一轮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2),随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  洋       0911-7092607

邮  箱:yanangongxin@163.com

地  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座467室  

 

附  件: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