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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延安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融资服务业务 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2-25 11:00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68号)文件和由我市组织的担保业务及保费补贴项目相关要求一并发送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积极组织担保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支持融资担保业务开展。重点支持我市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21〕255号)规定内容实施。

(二)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2021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和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简称“双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单户奖励50万元;在“双创板”总部挂牌的企业单户奖励2万元,实现融资的奖励5万元。

(三)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0-2021年按期偿还本息的企业,按贷款年限给予最高两年贴息,贴息比例为不超过企业支付贷款利息额的30%,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为2021年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融资担保项目

业务补贴和保费补贴项目,按照《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21〕255号)要求,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及第三方审核;增量业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项目,由市级组织向省级申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

1.奖补标准:

(1)业务补贴对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分档补助。对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1.5%的补贴;对单户贷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1%的补贴;对单户贷款1000方元以上的(以2000万元为上限,超过的按照2000万元计算),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0.5%的补贴。

鼓励担保机构扩大纯信用(无抵质押)中长期贷款担保(2年期及以上贷款)业务范围,对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纯信用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2%的补贴。

计算办法:单户担保金额的补贴金额=乙(年内企业单笔担保额*担保天数/365)*补贴比例

(2)保费补贴不得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对担保机构开展的单笔5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低于1.5%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补贴,补助比例为1.5%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对当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含)的担保机构,在保费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奖励1.1的系数。

对再担保机构当年新增500万元(含)以下政银担分险业务中免收再担保费的业务,按照再担保机构比例分担责任业务规模,给予不超过3%的再担保费补贴。再担保费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增量业务奖励鼓励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对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业务总额较上年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

(4)绩效评价奖励鼓励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业务,树立标杆。对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陕工信发[2019]157号)评选的“全省年度十佳担保机构”,分30万元、20万元两档给予奖励,其中第一档不超过5家。

2.申报材料:

(1)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融资担保项目申报表(附件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2020年、2021年单笔10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明细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加盖银行公章。

(5)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成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如实反映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担保户数、与银行合作户数及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率、年化担保费率,以及在“支农支小”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的典型案例等。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2021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5)。

3.关于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三)“双创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双创板”)挂牌且未享受过该奖励的企业。

1.“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6)。

2.“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7)。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4.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报价函。

5.已融资的企业还需提供募集资金方案、增资协议、挂牌后第一次工商变更证明文件、投资方打款投资凭证。

(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项目

申报单位须是用自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取银行贷款,并在2020-2021年度已完成还本付息,且同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两年内未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目贴息的中小企业。所需资料包括:

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8)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汇总表(附件9)

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从事主营业务、项目及产品、上年度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情况。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登记备案已申请注销的可提供注销通知书)、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合同及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复印件)。

5.提供已发生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与

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机构名称及文号、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复印件)和贷款机构卡号及密码。

6.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0)。

    上述资料,特别是借款及付息凭证等相关附件必须清晰明了,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序号排序装订。对于附件模糊不清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担保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业务补助和保费补贴项目先由县区两部门审核汇总,须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一式4份,同时上报附表电子文档),增量奖励和绩效评价项目纸质材料须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一式5份,其中市财政局1份),“双创板”项目由区域中心直接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三)“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和“双创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知识产权融资项目的纸质资料和电子版于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一式5份,其中市财政局1份)。

融资服务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选择“省级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融资服务项目”)。各县(市、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融资科  田  媛  0911-7092510       

       市财政局资产科  王开雄  0911-7091020

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9)68936999

 

 表格汇总:  1.融资担保项目申请表

           2.2020年和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协作银行确认表

              3.担保机构增量业务汇总表

                          4.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申报表

                          5.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汇总表

                          6.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奖励资金申报表

                          7.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奖励资金 汇总表

                          8.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

                          9.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项目汇总表

                         1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表格汇总.docx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延安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